| 2005年5月,美国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DPC)被美国司法部以违反《海外反腐败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罚金,原因是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从而使这些医疗机构购买其母公司DPC公司的产品。以这一事件作为引导背景,“商业贿赂”开始进入中国民众的视线,“反商业贿赂”也由此被正式公开提出。
目前,商业贿赂行为在国内处于何种现状呢?2006年3月,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中央党校进行了联合问卷调查,在问卷中设计了一个这样的问题,"您感觉在中国做生意,如果不行贿、不送礼,生意能做好么",问卷结果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天涯社区网:www.tianya.cn
这个调查结果足以令我们感到震惊,商业贿赂正在成为严重地说已经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潜规则”,无论你主观是否愿意,你都将必须遵循这一游戏规则。而毫无疑问,这个规则运行形成的后果是: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少部分市场主体获得不正当利益,而大部分市场主体的正当利益受到侵害。
正是由于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性,2006年,中央政府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重点任务之一,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接下来我们就商业贿赂与反商业贿赂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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