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格式条款备案信息录入系统的通知
川工商函〔2011〕192号
各市、州工商局,省工商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的要求,省工商局开发了格式条款备案信息公布平台。各地应将格式条款备案信息通过本平台统一发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备案格式条款网上公布,是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工作中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重要途径。各相关机构和人员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和落实该项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格式条款备案信息。
二、《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实施后,本系统启用前已备案的格式条款情况,要及时录入本系统。
三、已备案格式条款变更、注销、撤销或者修改后重新备案的,要及时在本系统上删除原公布内容,录入新内容。
四、附件文本统一采用word格式。变更备案、修改备案后该系统项目无法承载的内容或要求(比如首次备案时间等),可以恰当纳入格式条款附件中予以说明。
五、各市、州工商局负责合同监管工作的机构要会同信息中心安排、指导下级工商局做好本系统的启用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其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置链接,公布格式条款备案信息,链接地址为:
http://118.112.181.186:7001/ht/display.do?method=hybaquery
六、使用中如有疑问,请及时汇报上一级负责合同监管工作的机构和信息中心解决。
附件:1.系统使用说明
2.各备案机关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分配方式说明
二 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合同工作 格式条款 备案信息 录用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