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互动” 突出“三个强化”
扎实推进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乐山市工商局从抓好“三个互动”、突出“三个强化”为切入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4户房地产企业,目前有在售楼盘的房地企业143户中,办理了备案登记的69户(其中中心城区37户,各县区32户);提交了自查报告暂无在售楼盘项目的74户,全部按规定提交了备案承诺书,基本实现此项工作的全履盖,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 主要做法
(一)抓好“三个互动”,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1月5日,全市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以来,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内部互动。系统上下,迅速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和片区工作会,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工商部门按《乐山市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科(股)室之间,结合企业年检验照工作之际,及时督促房地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有无违反方案所列12种类型格式条款的情况,并将自查报告和合同文本报属地工商局。落实专人,逐条查看、认真梳理企业提交的自查资料,先由业务科(股)室初步审查,将问题记入《乐山市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备案自查情况一栏表》,实行台帐管理,再将查找梳理出的问题提交相关科室进行集中审查。二是抓好部门互动。及时与市住建局协调沟通,成立由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部门联合审查机制。4月28日,召开了由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消协等部门参加的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评审会,对前期查找发现的诸如“违约赔偿金比例不对等、开发商随意扩大免责事由”等30多项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问题进行集中会商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经部门负责人逐项签字确认后,及时向企业发出《格式条款限期修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后备案。三是抓好与社会、企业的互动。认真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座谈会,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部署自查任务;并通过《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在乐山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辟“合同监管”专页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联系企业就落实《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设企业诚信体系进行座谈和调研,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房地产经营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格式条款使用情况,摸清总数,做到心中有底。直属分局和各地工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媒体、网站宣传及上门动员等形式,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逐户发送到企业手中,告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二)突出“三个强化”,严格落实备案监督审查。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要求,拟定了《关于做好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通知》,就备案内容、备案程序、文书规范、备案编号等内容进行统一,明确商品房认购书、预订书、定(订)约金、诚意金、补充条款等符合格式条款规定的各类协议和企业宣传资料均属备案范畴。各地工商部门及时向辖区具备备案规定的企业发出《格式条款限期备案通知书》69份,将全市264户房地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坚持把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一是强化备案指导。针对房地产经营企业对备案程序、要求,了解不够,通过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工具,采取远程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定专人对申办备案企业进行专门指点。从备案申请表的填写、材料提交到资料的上传进行全程指导服务。二是强化备案程序。对经审查修改符合备案条件,企业提出备案申请的,在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及时将格式条款备案须知告知企业,经受理人员核对确认后,当场出具《格式条款备案受理通知书》,方便快捷地为企业办理好备案登记。三是强化备案公示。凡经受理的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均事先通过乐山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合同监管专页进行预公示,广泛收集公众意见。30日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商系统格式条款备案信息系统录入已备案的格式条款、备案编号,供当事人查询、下载,注重公开、透明。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13人次,走访指导企业269户次,召开宣传动员会13次,散发宣传资料 1500余份;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及格式条款文本212份,查找纠正问题格式条款83条,发出《限期修改通知书》43份;查处违法行为3件,罚款6.1万元;受理格式条款文本备案 158份,办理备案登记127份;及时通过工商格式条款备案信息系统录入 92条。
二、取得的效果:
一是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了部门权威。通过加强对辖区企业《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加大工商合同监管职能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社会知晓度,促使房地产经营企业由事后被动备案转为事前的主动备案,提升了部门执法权威。
二是消费权益得以进一步保障。经过专项整治,剔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有效减少了商品房买卖中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权益,营造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工作常态化。通过对已备案企业采取日常监督抽查,对暂无售楼项目仍在经营房地产企业签订备案承诺书等形式,促使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工作常态化。目前,全市有20多户企业承诺在年底或春节前将即将上市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格式条款及时报工商局备案。
四是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经工商局备案后的格式条款,购房者放心,带动了公司销售额的增加。多数企业对新建项目在开盘前申请格式条款备案表示出浓厚兴趣,积极性较高。目前,全市69户已备案企业中,有20户是在开盘前主动提交了备案申请的,诚实守信蔚然成风,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市场科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