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制定了《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立足“八个结合”,努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深化“三满意”活动开展。
一、与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相结合。要以“四破四强”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广泛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克服和冲破影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思想障碍,使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工商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促使干部职工处处以大局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使执法为民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相结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和剖析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入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群众评风、听证质询、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务求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三、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相结合。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推行登记注册的“一审一核”制度,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帮助受处罚对象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坚决防止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
四、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在各类工商服务窗口、局机关、工商所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
五、与健全完善“三项制度”相结合。要继续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六、与开展绩效考评相结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岗位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要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行政问责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七、与提高干部素质相结合。要按照《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二○○八年职工学习意见》(乐工商直[2008]9号)安排,切实强化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教育;要围绕评选“服务窗口标兵”、“执法办案标兵”、“电子政务标兵”等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八、与抗震救灾、深化“三满意”活动相结合。要围绕“人民满意不满意”这个标准,立足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点,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有效监管,解民忧、谋民利、护民安,夺取抗震救灾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