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乐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督办室和市广播电台组织的对全市48个市级部门(单位)政风行风状况综合评议中,乐山市工商局获得88.62的好成绩,位列执法监督部门第二名,受到通报表彰。此次评议仍将参评部门(单位)按执法监督部门(12个)、综合管理部门(22个)、社会服务部门(14个)分类,评议内容由社会调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评议和《阳光热线》工作评议等方面的评价体系构成。今年,已是乐山市工商系统连续第六年作为全市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受到市纪委、市纠风办的通报表彰。 (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