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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产业提升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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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24 13:59: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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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坚持“一主导、四推进、五加强”的总体思路,切实为“产业提升年”提供优质服务。现结合工商职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服务“产业提升年”的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省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产业提升年”的经济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为乐山各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进乐山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跨越;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强市跨越;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2、主要目标。2008年,力争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5%以上,新登记“三资企业” 8户;力争创建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5件,市知名商标10件;运用动产抵押职能,协助企业融资20亿元以上;协助完成招商引资3000 万元。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户以上,“订单”农业得到有效推进,农业品牌效益显著提高,以“两店两站”为主体的农村流通监管维权体系更加完善。新建省级“三化”市场4个、市级4个,县级6个,加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发展,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快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消费秩序的有效规范和服务业加速发展。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强市
3、发挥登记职能,为产业提升提供准入支撑。
(1)降低门槛,为市场准入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一是放宽企业准入领域限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坚决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严禁增加附加条件,设置许可障碍,畅通市场主体准入的许可通道。
二是放宽企业筹办活动限制。对投资新办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生产性企业,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经营范围为“筹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是放宽企业所冠名称限制。冠“乐山”名称,只要不重不混,当场予以核准。冠“四川”及无行政区划名称,积极协助投资者向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支持核准带有新行业特点的新名称。
四是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一般经营项目由企业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主选择,按大类核定。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核定。
五是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以内注册资本到位20%,可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两年内注册资本缴足。允许以科技成果及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申办有限公司,科技成果经专门机构评估并经省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可突破不超过占注册资本25%的比例限制,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允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企业的全部净资产作价,改组改制为公司制企业。鼓励市外投资者(不受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限制)作为股东与外商合作、合资申办企业,经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的比例,最低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15%;东部外商投资企业到我省再投资工业企业,达到规定投资比例的,允许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登记管理,享受外资企业待遇;凡是外商参与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的,均享受国企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外资企业待遇。允许企业债权转为股权,在公司注册资不变的情况下,经债权债务人双方协商同意,按程序将债权转为股权,原债权人转为股东;金融债权转为股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放宽组建企业集团和连锁经营企业的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控股公司达到3个,母公司和控股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到2000万元,可组建为企业集团。连锁经营主体企业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要求,有三个以上连锁经营关联企业,即可组建连锁经营企业。
(2)、完善制度,为市场准入提供更加优质的高效服务。
一是全力推行互联审批制度,在政府政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下,按照“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一次办结”的原则,打造统一、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
二是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推进网上申办、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网上核名,提高效能,方便企业。
三是建立面向全市“668” 大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机制和预约服务机制,企业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联络员电话预约办理,工商部门在预约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进行绩效跟踪,特殊情况即约即办,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668” 大企业上市、组建企业集团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四个百亿工业园区和五大产业集群众发展。协调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市局、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直接联系夹江陶瓷产业集群,帮助夹江陶瓷扩大品牌影响力,拓展夹江陶瓷的市场空间。
四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事前对接服务机制和“科学落地”跟踪服务机制,建立专门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服务小组,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事前对接,跟踪服务,一抓到底,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天候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充实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利用工商信息资源扩大乐山的社会影响力,协助企业引进技术、资金和现代管理机制。
4、充分发挥商标职能,为企业拓展市场提供品牌支撑。强化企业商标品牌意识,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打造区域品牌,争创知名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推荐报送国家总局和省局认定。对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改制、破产中的商标无形资产进行梳理,帮助牵线搭桥,盘活闲置商标,开发利用存量资源。
5、充分发挥合同职能,为企业加速发展提供融资支撑。
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努力打造企业信用名片,提升企业美誉度,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帮助企业力争把合同争议妥善解决在诉讼前,促进合作,化解矛盾;发挥资信审查、监督履约等职能,帮助企业解决防骗难、追债难的问题。发挥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融集资金,通过企业信用体系平台为银企之间沟通创造条件,促进银企合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瓶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6、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维权支撑。
加强行政指导,探索建立查处违法行为的预警机制,采取宣传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行政告诫等方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加大保名扶优和打假治劣力度,与重点优势企业全面建立维权协作机制,特别是要对市内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实施挂牌保护制度,和各地工商部门开展联动合作,建立区域广泛、反应敏捷的维权体系,打破地区垄断和行业封锁,为我市企业拓展全国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三、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
7、实施准入活农工程。认真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采取“五统一”实行帮扶指导,建立“三账四薄五公开”实行适度规范的服务监管模式,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流通;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8、实施商标兴农工程。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村、专业乡镇,培育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支撑,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9、实施合同助农工程。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合经济组织和经纪公司(协会),推行适合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急需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加强对农业订单的跟踪监管,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防止损农、坑农事件发生。
10、实施红盾护农工程。强化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认真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11、实施服务便民工程。推进农村“两店两站”建设,大力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农资经销企业到农村连锁经营,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农资经营的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灵活执行国家专营政策。涉及前置许可和审批的要坚持前置许可和审批。只要当地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符合其他前置许可审批,允许企业从事农资经营服务。
四、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12、支持引导发展服务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共信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参与竞争,共同发展,提高城市的就业容纳力。
13、放宽服务业准入条件。凡自然人和各类经济组织投资兴办第三产业,只要注册资本和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3 万元,均可设立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只要个人及全体合伙人同意,亦可注销原经济组织或商号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使用原字号。
14 、保护乐山知名“老商号”。为防止傍“老商号”凡与我市“老商号”相近、相似、谐音的字号,一律不得核准。鼓励和支持“老商号”申请注册为服务商标,已经注册要动员和帮助争创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保护。
15、鼓励连锁经营和加盟经营。连锁经营企业可直接设立的分支机构;它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可与连锁经营企业加盟或连锁经营,其名称一律在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后括号内加注xx 连锁经营或XX加盟经营;万村千乡工程的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加盟连锁经营变更名称免收工本费。
16、建设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以乐山大佛、峨眉山两大核心景区为重点,涵盖乐山周边旅游资源,着力加强旅游消费快速监管维权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力参与乐山大佛5A景区创建工作,巩固峨眉山景区规范化管理成果,加快建设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
17、加快推进市场“三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 关于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使“三化”建设示范市场由点到面,全面提升市场业态,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市县城所在的市场全面达到“三化”要求。
18、组织开展就业招聘活动。深入开展以“红盾心系群众,推动万人就业”为主题的人才招聘月活动,要指导全市个私协会广泛组织个体私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开展集中招聘活动,提高双向选择对接成功率,促进就业。
五、加强对服务“产业提升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19、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市工商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袁晓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壮、周华东、杨乐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苏朝英、党组成员包朝清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产业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本地工商部门服务“产业提升年”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20、建立定期督查和目标考核机制。市工商局对服务“产业提升年”相关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纳入各科室、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目标管理。市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服务“产业提升年”重大决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局人教科负责将服务“产业提升年”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领导干部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市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市工商系统服务“产业提升年”过程中的作风纪律进行督促检查,市局机关党委办负责抓好市局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产业提升年”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引导,强化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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