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律专家赵旭东认为新《公司法》引领世界公司法改革潮流


  著名法律专家赵旭东教授11月30日在北京大学座谈时说,我国新《公司法》引领世界公司法改革潮流。   赵旭东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2005年新《公司法》修订小组成员。11月30日,赵旭东教授应北大法学院的邀请,与北大学生就“新《公司法》的突破与创新”问题进行了座谈。 赵旭东认为,新《公司法》修订版的成功,得益于立法理念及立法思想的创新。他说,这次《公司法》的修订没有预设目标,而是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修订的。相比较1999年和2004年《公司法》的修改,今年的《公司法》修改力度较大,一共修订了200多条,修订后赢得了各界的好评。 赵旭东说,新《公司法》可以引领世界公司法改革的潮流,这主要源于新《公司法》对公司的出资形式、一人公司的规定及法人资格否认这3个方面的新规定。这些新规定同时也使得新《公司法》可操作性更强。 在座谈会上,赵旭东就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价值目标以及新《公司法》的制度安排与规则设计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   20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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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工商局办公室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