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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旺季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0-08-19 10:34: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现代人已经习惯以旅游的方式放松身心。市消委根据今年来所接到的旅游消费投诉,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合理安排、理性消费,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
1、选择旅行社需谨慎。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重品质的合法旅游社,如果对行业缺少了解,可先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
2、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谨记消费索证索票。消费者对旅行社提供的合同应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做到没有考虑成熟不交费,没有了解清楚不交费,没有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协议之前不交费。在旅游消费中要索证索票并加以保存,避免发生消费纠纷时缺少有力依据。
3、认真安排选择好旅游路线。五一是旅游高峰,消费者应当咨询有关部门,了解旅游路线的冷热点,选择好合理的旅游路线,避免到了旅游景点后由于过于拥挤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
4、注意购物陷阱,理性消费。买东西不要光看价格,更要注意商品的内在品质,精挑细选后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购买后后悔。另外,要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发票内容,如果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理商品是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的。
5、注意安全。消费者在旅游中要注重人身、财产安全,尽量少带现金。个人出游的应选择正规、安全的住宿点。对于一些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景点或者娱乐设施,要注意查看是否具备相关手续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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