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维权 » 消费指导 » 消费手册 » 正文
热门资讯
专题栏目
消费维权 12315投诉查询
网上年检 企业在线查询
12315网上投诉 互动和解平台
网上监管
 

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六注意

发布时间: 2010-08-19 10:49: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消协官网 【字体:

 

一、要选择正规的、信誉较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注意实地查看中介机构的经营状况,认真核对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书。
  二、消费者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前,应当向中介服务机构了解以下事项:(一)执行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注册号以及是否与房地产交易另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二)应由委托人协助的工作、提供的必要资料和文件;(三)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四)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缴纳情况;(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后果;(六)房地产交易参考价格;(七)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八)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九)定金的收取及违约事项的约定。
  三、买卖双方应分别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详细、具体的书面中介服务合同,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中介服务机构作出的口头承诺等予以明确表述。
  四、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注意查看房产证原件,必要时还可到房管局核实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同时,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一定要见面,相互了解真实意愿和价格信息,如属委托交易,则必须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杜绝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五、仔细阅读房产买卖或租凭合同条款,发现违规之处要及时提出,如有特别约定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补充说明,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出现纠纷。
六、消费者在提交中介服务费时,应索取有效服务凭证,并加盖中介服务机构公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或反映、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相关链接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访问指南
蜀ICP备05019755号 川新备06-100031
地址:乐山市天星路38号
技术部门联系电话:0833-2428311
企业登记咨询联系电话:0833-2427373
企业年检咨询联系电话:0833-242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