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三满意 » 先进典型 » 正文
热门资讯
专题栏目
消费维权 12315投诉查询
网上年检 企业在线查询
12315网上投诉 互动和解平台
网上监管
 

爱岗敬业 公正执法—五通桥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蔡世福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 2010-09-15 15:29: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蔡世福同志,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3月任五通桥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以来,积极带领经检大队全体干部开拓创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始终战斗在经检办案第一线,查处了大量违法案件,多次被区工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07年被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评为“四川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2008年、2009年连续两次被市工商局评先进个人;所带领的经检大队分别于2003年、2004年、2008年、2009年被市工商局评为先进集体。
        秉公执法 敢于碰硬
        执法工作繁琐而无奈,不易被当事人所理解,需要一种执法如山,敢于碰硬的坚强气魄。2004年,根据群众举报,蔡队长带领干部在对蔡金镇一“黑网吧”进行取缔的执法行动中,经营者召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返回途中两次进行阻难和围攻,要求将暂扣物品留下,甚至扬言:“物品从哪里拉走就拉回哪里。”当时情况非常紧急,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天越来越黑,围观群众不断增加,交通受阻,使执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之中。作为军人出生的蔡队长并没有惧怕,关键时刻,他毫不退却,挺身而出,断然拒绝了当时人的无理要求,并积极与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另一方面耐心细致作思想工作,积极稳定当事人情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公安和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使事态得以平息,并使经营者得到了严厉惩罚,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牢记使命 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恪尽职守”是对每一名工商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有着三十年党龄的老党员,蔡队长在生活中勤俭节约、低调做人;在工作中,廉洁奉公、任劳任怨。“我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决不能把自身价值与金钱画等号,应该把为工商行政管理建设贡献大小紧密联系起来,安心工作,默默奉献”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08年1月,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在查处一起煤矿企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在通过朋友疏通关系无果后,向蔡队长明确表示如果放他一马会有“好处”,并当场准备请他吃个“便饭”,没想到蔡世福同志义正辞严地说:“开什么玩笑?!我是共产党培养出来的,我不会给党抹黑!想用金钱利益拉拢我,你找错人了!”蔡队长的一席话让当事人感到羞愧,当场对蔡世福竖起大拇指,说:“蔡大队长真是廉洁执法啊,我认罚!”,最终区工商局依法对该股东处以25万元的罚款。
        身先士卒 爱岗敬业
        经检工作突发性极强,加班加点是常事,有时为了调查取证凌晨二、三点还蹲守现场。而蔡队长更是不顾身患高血压病,始终战斗在执法工作第一线, 2009年8月份,正值“秋老虎”最“毒”的时候,蔡队长带领全队6名队员深入辖区的煤矿企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煤矿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这些煤矿地处偏远山区,道路崎岖不平,蔡队长既当指挥员又当驾驶员,不仅要周密布置,全盘指挥,又要集中精神确保车上队员安全。一次当车辆行驶到一蜿蜒盘山路时,执法车因路面凹凸不平而向左趋斜,而左边正是半山悬崖,稍有不慎,车辆很有可能跌下悬崖。当时正值烈日高照,车内空气闷热,而蔡队长镇定地稳住方向盘,硬是将执法车安全地开到了盘山路下的煤矿企业。事后,同事们才知道蔡队长由于开车时精神紧张,注意力高度集中高血压病又发作了,当时头痛得厉害,幸好及时服用了降压药才没有发生危险。在这次专项执法检查中,蔡队长身先士卒,带领队员立案查处煤矿企业超范围从事许可项目经营案8件,依法处罚煤矿企业8户,有效地规范了当地煤矿企业的经营行为。
        以理服人    从严办案
        工商干部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经检执法工作更应该要有换位意识,才能充分发挥管理的教育说服作用,得到执法的目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换位体察的意识,蔡队长在办案中从不以管理者自居,而是根据对方的心态和情绪,讲究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08年在查处一起某当事人无照从事机砖制造、销售案中,蔡队长了解到当事人是受历史原因及当地政府部门影响等多方原因而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对工商执法人员不免有些抵触情绪,蔡队长便耐心向当事人宣传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开导其无论有什么困难也应该合法经营,在思想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当事人的情绪安抚下来;随后到镇政府及时向书记、镇长汇报,起初该镇政府书记谈到该案件的历史原因时情绪稍显激动,言辞有些激烈,蔡队长不慌不忙,面带微笑向其讲清政策环境,介绍案件事实,摆出证据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做到有礼有节,该镇书记听取蔡队长一番话由不感叹地说:“我接触这么多的执法者中,只有蔡大队你是真正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刚才我那么激动,你还能做到如此耐心地向我讲解法律法规,要是所有的执法者都象你这样,那我们的执法环境就更和谐了!”在取得镇政府的支持后,区工商局对该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相关链接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访问指南
蜀ICP备05019755号 川新备06-100031
地址:乐山市天星路38号
技术部门联系电话:0833-2428311
企业登记咨询联系电话:0833-2427373
企业年检咨询联系电话:0833-242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