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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简报

发布时间: 2010-07-23 20:19:4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夹江县工商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良谋庚即要求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时务必要做到“重视程度要高、触角要深、形式要多样、宣传面要广、时间要持久、普及率要高”的要求,该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参加各种培训会向干部职工、向农村三职干部、食品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法》。二是组织学习培训。截至目前,该局已召开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5次,参训干部职工20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能熟练掌握,做到会服务、会监管、会执法;同时,已组织1200余户食品经营户召开学习培训会13次、组织60余名乡镇的三职干部召开学习培训会3次。三是营造宣传环境。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和挂图共计23000份在全县广为发放,组织全县食品经营户悬挂张贴了宣传标语,还制作了电视类专题片、专题报道3期不定期地在夹江县电视台播出,制作宣传图片6条/幅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开展对全县“一会两站”消费维权调查中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食品安全相关咨询40多人次。四是送法到社区、乡镇。该局抽调6名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队,到焉城镇迎春社区及各乡镇,通过摆摊设点、现场展示不合格食品、现场回答消费者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开展宣传。
    乐山市工商局峨眉山景区分局对风景区内的食品市场进行排查整治。6月6日、7日,按照峨眉山-乐山大佛管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排查的要求,该局针对景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车辆13台次,对奶制品市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经营者291户,当场销毁过期食品2袋。通过排查整治,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了特别标注,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售台账制度。
    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较场坝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检查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培训与宣传。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及时将市局和分局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部,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与考试,提高了市场监管干部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组织动员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市场悬挂宣传标语13幅,向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发送宣传资料1700多份,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经营者中的知晓率达到100%,增强了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的意识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理念。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从6月2日起,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进一步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及时、准确掌握由卫生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经营户数、已失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数、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数等资料,进一步摸清家底,为流通环节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打下基础。截至目前,全所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检查集贸市场14个次、超市商场33家次、食杂店、蛋糕店、餐馆、网吧等163户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7户,快速检测一般食品22个批次、水发食品7个批次,责令下柜过期饮料22瓶,查处食品广告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食品案件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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